2007年5月1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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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让房地产炫富广告灼伤社会的心
何勇海

  日前,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在市政协会议上表示,许多户外广告除了设置上违规造成环境破坏以外,广告词中反复出现的“至尊”、“豪宅”、“奢侈”、“顶级享受”等炫富字眼也严重影响了首都的和谐氛围。许多政协委员也呼吁对房产的广告用词进行治理(5月14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。
  近两年,炫富广告之风在房地产业越刮越猛,“豪宅”、“新贵”、“名流府邸”、“富人聚集区”等字眼比比皆是,销售电话都纷纷成了“贵胄专线”、“VIP热线”。某些房地产广告中甚至还有“只给少数人享受”“让有身份的人悠然起来”“有的人只能一辈子仰望,有的人却唾手可得”等用语,摆明了要“穷人止步”。这就不仅仅是炫富了,恐怕还有欺贫笑贫之嫌!
  从营销的角度分析,这样的广告用词或许真能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。然而,一味逐利的开发商和广告人却忽略了由此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:这种有意放大社会分化来彰显自己的尊贵不凡的做法,会加剧困难群体的不公正感,甚至催生仇富心理;会无情地灼伤穷人的眼球、扎痛他们的心,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。
  和谐的社会需要和谐的社会心理。而在当前房价高企、住房矛盾突出、买房似乎已成为集体性焦虑的情况下,房地产商再大肆推出炫富广告,其实是对社会中贫富对立不满情绪的进一步激化。一旦社会心理不平衡加剧,将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。
  再说,任何广告的发布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。我国《广告法》明文规定: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,不得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、财产安全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。房地产商的炫富广告过分地炫耀财富、轻视普通大众,显然是有违《广告法》的基本精神的。
  因此,面对戕害和谐的炫富广告,政府有关监管部门不能置若罔闻,应当采取措施尽快叫停,别让它再大肆灼伤穷人眼球、刺痛穷人的神经了。当然,除了消除广告的炫富外,我们还要花大力气整治房地产业的暴利,使高不可攀的房价回归理性,让广大群众买得起房,因为,那些超级豪宅本身就是最大的炫富。